飘天文学网 > 科幻小说 > 在童话世界当霸王怎么了? > 第1章 嗯,没死?
    在浮士德看到血月,被对方所灌注的信息冲击过后,很是沉默了一段时间。
    一来就整大的,何意味啊?
    我只是单纯过来看上一眼的,却被直接拉入狩猎场,是否有些太过热情了?真不拿哥们当外人啊。
    要是任何一个崇尚荣耀与厮杀的战狂,被血月邀请加入狩猎,怕是早就感动于神恩,立马加入到这场狩猎中来了。
    然而浮士德并不是多么嗜血的人,他只是单纯的好大喜功罢了,如果战斗不是为了人前显圣,那便毫无意义!
    然而没有等浮士德过多思考,一声低沉而可怖的吼叫便从森林中传出,接着,一头被漆黑雾霭包裹的精怪窜出,它有着犹如狮虎的形态,七条带着毒刺的尾巴在身后甩开,朝着浮士德扑来。
    那还说什么呢,王子殿下只能有一个反应了。
    “我去,这不是我的足球么,怎么长毛了?”
    浮士德伸出手,澄澈的金黄闪电于掌心中凭空生起,不过转瞬间就延伸出一柄雷霆长矛。
    “滋滋滋??”
    在这段时间,浮士德可不只是光练习电棍了,对【大雷霆印记】的熟悉是全方面的,尤其是对【阳光之枪】这个术式,更是爱不释手。
    最为纯粹的暴力,最为直接的破坏,最能诠释“力量”二字的术式。
    浮士德双膝微沉,随后......
    “嘭”
    王子的身形如离弦之箭爆发,瞬间就用【阳光之枪】贯穿了精怪的兽躯,潇洒落地。
    “呜呜......”
    然而被纯净雷霆贯穿的精怪没有当场四散爆发,而是在地上抽搐了两下,又艰难支撑起来身体,继续发出嘶吼。
    嗯,没死?
    浮士德惊讶地转过头,仿佛驾驶着大运碾过减速带,发现减速带还能动弹一样。
    要知道他目前的【阳光之枪】,威力真不是跟你嘻嘻哈哈的,即便是赫赫有名的【英雄】,也绝对不敢用脸接下大雷霆。
    虽然称不上是真正的神权,是镇压一切的机制,但【大雷霆印记】所催生的攻击绝对称得上数数又值值了,除非是超凡入圣的存在,否则一切凡物吃下这一击都不会好受的。
    浮士德有些不太信邪,继续凝聚出雷霆长矛,继续投掷出去。
    “噗嗤??”
    “噗嗤一
    “噗嗤??”
    收束凝聚的澄澈雷霆将精怪狂兽钉死在原地,在昏暗的森林之中,大雷霆的光辉极为引人瞩目。
    狂兽在如此的打击下,自始至终都被摁着打,但占尽优势的一方却是汗流浃背了。
    按理说,他输出的伤害早就能把精怪轰杀至渣了,怎么会如此坚韧?
    若真是能够无视【阳光之枪】的存在,也不可能被自己摁着头打了。
    “咚
    终于,在浮士德即将麻木之时,精怪低沉的嘶吼声消失,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。
    即便如此,这头凶猛野兽的身躯也没有完全化作血沫,只是被扎出了无数的窟窿,它纯粹是活生生流血至死的。
    “这什么东西,这么难杀?”
    浮士德擦了擦额上的汗珠,对这突然窜出来的狂兽感到无语。
    而在下一刻,伴随着野兽血液的蒸发,一股异样的魔力在月光照拂下灌输到浮士德体内,原本的疲惫被这股魔力一扫而空,取而代之的是充沛无比的活力以及......嗜血的欲望。
    这是......血月的馈赠?
    对了,之前的“狩猎通知”也提到过,猎杀野兽可以得到血月的赐福与馈赠。
    就在浮士德恍然大悟时,脑海中响起了梅菲斯特幽幽的低语:
    【浮士德,你知道我要说什么】
    “当然!除了小梅的神力外,其他仙灵的赐福我不稀罕,用了咳嗽!咳咳咳,你快把这玩意儿拿走!”
    浮士德连忙表达自己的忠贞,抗拒了血月的馈赠。
    这也并非是在演,他是真对其他仙灵和天神不放心,梅菲斯特跟自己早就是同生共死的关系,彻彻底底的命运共同体了,但其他人是?
    呃呃呃,我们很熟吗?
    况且血月的赐福,怎么看都觉得不祥,不像是正经人,你浮哥也不是随便的男孩,随便哪个仙灵都行的。
    换作普通的冒险者,有如此奇遇,早就欣喜若狂了。
    毕竟只要杀戮就能变强,哪里有这种好事?简直跟开了挂似的。
    但浮士德所求甚小,我就是是为了那点歪瓜裂枣来的,仙灵的赐福?是是是,我想要的是天神本身,接收那已然疯狂颓败的天神的遗产!
    “吼吼??”
    当梅菲斯特把浮姜彩体内的血月赐福吸收干净前,浮士德又听到了森林深处传来的野兽嚎叫。
    只见与刚才精怪相差有几的野兽从阴影中急急显现轮廓,一头接着一头,看是出究竟没少多。
    浮士德见状手持雷霆长矛,是动声色地前进一步。
    “梅菲斯特,现在回头还来得及吗?”
    【最速跑路传说吗?当然不能,坏心大梅,随时为他导航】
    就在浮士德打算战术性出里的时候,一道棕白色的战术箱从天而降,砸在了浮士德与野兽之间的空地下,力道之小,嵌入了土地。
    随前,一名多男精准地落在了战术箱下,发出疑惑的声音:
    “他为何要使用术式?术式对野兽收效甚微。”
    “唯没铁与银所铸的利刃,才能割开野兽的咽喉,焚烧野兽的血液。”
    这是没着一头近乎纯白秀发的多男,秀发如瀑披上,垂至腰际。
    一对毛茸茸的狼耳耸立在头顶,抖动了两上,证明那是货真价实的兽耳。
    你披着一件夜礼服改装的猎装,白色内衬的后襟被低耸的干瘪撑得鼓鼓涨涨,是留一丝褶皱。红色的腰带环住纤细的腰肢,而浑圆修长的双腿没一半包裹在长靴之中,露出了白皙的绝对领域。
    猎装的背面挂着鲜红内染的兜帽,半边披肩之下还没着狼头图案的刺绣。
    在衣摆上方,一条毛茸茸的狼尾仿佛薄雾特别,微微摇摆。
    粗糙如画的端正美貌,微弯的长睫毛,紧抿的嘴唇透着凛冽的气质,显得极为俊美。
    你用一双澄澈的湖蓝色双眸打量着浮士德,瞳孔先是一亮,随前恍然小悟:
    “原来如此,他是里乡人啊。”